篇一:保障权益是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基础
【产改知识】新时期产业??队伍建设改?相关知识问:新时期产业??指的是谁?
答:产业??主要是指在第?产业的农场、林场,第?产业的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电?、热?、燃?及??产和供应业,以及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业中从事集体?产劳动,以?资收?为?活来源的??。问:为什么要推进产业??队伍建设改??
答: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的党中央坚持以?民为中?的发展思想和全?全意依靠??阶级的?针,围绕提?产业??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作?、维护产业??合法权益、保障产业??主?翁地位等,作出重要制度安排,制定?系列政策措施,产业??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与此同时,产业??队伍建设存在?些突出问题。据测算,制造业?员中?技能?才占5%;技术??队伍中,初级?、中级?占?达到73%,?技能?才?重远低于?业发达国家?平;74%的农民?为初中及以下?化程度,六成以上没有接受过?农职业技能培训;在?公有制企业、?微企业,技术??更是严重匮乏。此外,产业??队伍建设还存在?些体制机制障碍,技能形成缺乏顶层设计,产业??职业发展通道不畅等问题,这关系到产业??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实现,关系到??阶级领导阶级地位的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迫切需要通过改?加以解决
。问:新时期产业??队伍建设改?的有关?件?答:2017年2?6?,中央全?深化改?领导?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队伍建设改??案》,《?案》?2017年2?6?起实施。
篇二:保障权益是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基础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方案》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方案》
〔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立作为施行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开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根底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开展规划,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____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就产业工人队伍建立作出一系列重要阐述,明确要求就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提出总体思路和系统方案,为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提供了
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3年
2月6日,____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改革方案》
明确了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的指导思想、根本原那么、目
标任务以及改革举措,厘清了
为什么改、怎么改、通过什么途径、到达什么目
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改革方案》
的总体考虑是,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开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开展新常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进步、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立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阔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
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通过改革,使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明显进步,保障产业工人地位的制度更加健全,产业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劳动荣耀、技能珍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气更加浓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改革方案》
围绕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提出6大举措,一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坚持产教交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形式。
二是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建立各类培训主体平等竞争、产业工人自主参加、政府购置效劳的技能培训机制。
三是统筹开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标准,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
四是改良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优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
五是施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方案,创新协同培育形式,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
六是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深化施行农民工学历与才能提升行动方案、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方案。
《改革方案》
主要从6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拓宽产业工人开展空间,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
二是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健全公共就业效劳体系,进步人力资配置效率。
三是创新技能导向的鼓励机制,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鼓励机制,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增加产业工人在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
四是改良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根底、以国家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赛项相衔接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
五是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和推广,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六是组织产业工人积极参与施行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立,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国际交流与合作。
《改革方案》
围绕加强和改良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立、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立、创新产业工人开展制度、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支撑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25条改革举措,涉及产业工人思想引领、技能提升、作用发挥、支撑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提供了
重要保障。
为确保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落地见效,《改革方案》就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构建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的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和加强对改革施行的催促检查等,提出了
明确要求。
篇三:保障权益是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基础
工友
2022.0325或者通过签订集体合同方式把集体劳动条件予以明确;三是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定期与企业建立沟通机制,表达劳动者的诉求,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四是代表劳动者维权,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和帮助;五是通过职工之家建设,为劳动者提供帮扶,解决劳动者的困难,并通过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劳动者的精神文化生活。工会法的修改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进一步凸显了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适应了新形势下工会服务经济建设和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新需求,开创了我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新局面。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法治保障文_沈建峰新修改的工会法在总则部分增加了第八条:“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入法,体现了中央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新要求,总结了近年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有益经验,为未来稳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从其作为总则条款的地位出发也将对工会法其他制度的理解和适用产生影响。维护”的总体思路,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产业工人素质,畅通发展通道,依法保障权益,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明确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改革举措。方案实施以来,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和经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入法提供了根本指针,方案的制度安排以及实施成效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入法提供了实践基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推进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入法提供了契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入法,从国家法律的高度为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依据,也提出目标和要求。同时,作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也为政府、企业、职工及其他社会力量支持工会工作,参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了依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入法的背景和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非常关心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示,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
26策划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条款的结构与内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条款的内容可以分为任务、内容和目标三个层次。其一,规定了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任务,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为工会的法定职责。理解该条时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工会包括各级工会组织,各级工会组织均应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另外,本条仅是明确了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任务,并非意指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仅是工会的任务。从2016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制度设计伊始,我国建立的就是一种合力推进改革的工作格局。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统筹社会组织的协同力量。其二,明确了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内容。一方面,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的发挥依托于产业工人整体素质的提升。另一方面,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保障有赖于对其合法权益的维护。“提升素质、维护权益”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工作举措。就提升素质而言,既包括政治素质也包括职业技能素质,工会应通过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等,全面提升产业工人素质。就维护权益而言,维护的权益既包括劳动经济权益,如公平的就业环境、正常增长的工资、健全的社会保险等,也包括民主政治权益,如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益维护的方式既包括创新产业工人创新发展制度,也包括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等。其三,确定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基本目标: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这一目标,既包含质的要求,即有理想守信念是思想政治目标,懂技术会创新是职业技能目标,敢担当讲奉献是职业道德目标;还包括量的要求,即宏大产业工人队伍。从当下来看,既包括传统工业领域的劳动者,也包括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总之,工会法总则中新增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条款绝不只是一个宣示性规定,而是具有实质内容和实质功能的条款。它立足于党中央的要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践、工会工作法治化的趋势,明确了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对工会法分则其他制度的理解和运用具有直接指引功能。正确理解该条款,对于实现工会法修改的目标,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篇四:保障权益是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基础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第一篇:绪论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和产业的快速发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为了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工作效益,必须深入进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本文旨在探讨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方案,旨在促进构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现状和问题
在新时期,我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面临着很多问题和挑战。一方面,新技术的出现和应用使得许多传统行业的劳动力需求量下降,使部分工人陷入失业的状态。另一方面,工人队伍中的素质和技能水平普遍较低,不能满足生产技术的需求。此外,劳动保障标准不健全,工人的生活待遇有待提高。
第三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主要措施
在当前的背景下,我们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完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加快现代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工人队伍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2.优化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动力运用效率,实现技能劳动的转型升级;
3.完善劳动保障制度,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生活待遇;
4.制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长期计划和规划,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
5.加大促进和引导产业工人队伍转型和就业的力度,逐步实现劳动力结构的升级和转型;
6.加强产业工人队伍的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组织领导和管理水平,搭建人才培养、引进和选拔用人平台,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科学规范化。
基于以上措施,完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注重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机整合和协调,理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五:保障权益是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基础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措施方法_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良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2021年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一、年度目标
依托试点经历,在全镇全面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工作,为打造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工作"样板〞添砖加瓦。
二、具体举措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产业工人思想根基
,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党的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同时鼓励工会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全面提升新时期产业工人党员队伍建立质量。
2.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开展质量结合起来,引导企业与职工在建立民富市强的现代化新中践行使命,勇于攻坚落实。
,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提升产业工人思想政治素质。开展主题宣传,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积极挖掘推荐一批表达时代精神、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作品。
根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协调建立企业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
制,保障产业工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视权,构建职代会、厂务公开、产改一体化推进机制。
,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党的委员会委员、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选派优秀产业工人代表到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挂职或兼职。完善评选方法,扩大产业工人评先树优比例。
,开设专题栏目,宣传劳模人物、先进集体的感人事迹和奉献精神。
〔二〕优化成长环境,提升产业工人综合素质
,通过与教育系统工会的合作、积极组织各类技能培训,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为企业提供更多高素质人才。
,实行协议工资、工程工资、技能津贴等分配形式。鼓励全镇规模以上企业采取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等形式进展特殊激励。
"七大工程〞,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安全生产、提升职工队伍技能素质为重点,在全镇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组织带着全市广阔职工群众积极践行新开展理念,最大限度焕发主人翁责任感、劳动热情和创新创造活力。组织产业工人投身重点工程劳动竞赛,推动重点工程、严重工程优质高效建立。举办市镇职业技能大赛,促进技能人才培育,推动职业技能培训。
建立改革工作,积极推荐申报工匠、市"五一〞劳动奖、市创新技术成果、市创新企业等荣誉。年内组织50名转岗下岗职工、农民工、退役军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三〕加强支撑保障,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
监视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和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立,深化"安康杯〞竞赛和"查保促〞活动,维护产业工人生命安全。
,提高产业工人的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深化"工会法律援助在您身边〞行动,持续推进"1+5〞工会法律服务于机制,健全调、裁、诉一体的全链条服务于体系。
,建立集心理关爱、安康体检、科普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市职工心理安康关爱中心,组建心理安康服务于专家团,以关爱中心为阵地、职工需求为导向,为全镇职工开展贴心舒适、专业化、多元化的各类身心安康促进服务于。
建立设施一流、功能齐全的职工综合服务于中心。开启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于中心、职工心理安康关爱中心、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中心、工友创业就业服务于中心、职工医疗互助服务于中心"五位一体〞服务于职工的新模式。将职工医疗互助报销纳入全市医保
"一单式结算〞落实好宣传好,为全市广阔职工提供更具普惠性、快捷性、精准性的服务于。
,促进产业工人成长评价形式,纳入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标体系。
〔四〕加强组织领导,会聚产业工人改革合力
建立改革协调小组领导作用,构建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等各方面协同施策的领导机制。健全完善沟通机制,研究处理产业工
人队伍建立改革中的难点问题。
,建立产改观察员制度,加强改革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反应,对各单位的改革措施落实情况、推进情况进展监视检查。
18.依托主流新闻媒体、工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产改政策,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先进经历进展报道,营造关怀、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气氛。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市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篇六:保障权益是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基础
新时代XX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中共XX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新时代XX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以及XX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新时代XX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XX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的基本原则,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动力,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XX”新XX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主要举措
(一)实施思想政治引领行动,引导产业工人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先锋。
1、突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工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产业工人,引导产业工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强化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建设好听党话、跟党走“职工大讲堂”,培养产业工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劳动观。开展经常性的产业工人队伍状况调查,畅通产业工人诉求渠道,回应产业工人关心的问题。重视非公有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建设面向产业工人的新媒体矩阵,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实现网上网下融合、重要节庆日和日常教育统筹,增强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理论研究,把研究成果纳入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主体班次相关课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市总工会、市国资办、市社科联、市委网信办、市工商联)
2、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积极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加大生产研发经营一线行动型党支部组建力度,做到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应建尽建。
以党建带工建,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三创争两提升”活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巩固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航行动”成果,实施劳模创新工作室党建强基工程,在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劳模党支部(党小组)、创建党员先锋岗,促进劳模和产业工人提升政治素质、提升业务能力。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及小微企业就业的工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提高工人党员比例。加强产业工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车间班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产业工人先进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
3、推动产业工人文化建设。把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拓展“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等主题教育活动。重视企业文化阵地和平台建设,不断夯实企业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丰富企业文化建设载体,打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形成具有特色的文化品牌,努力培育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新时代先进文化要求相统一,与企业经营管理相融合的具有特色的企业文化和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加强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建设,深化以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职业精神和职业素质建设。开展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强化法治教育和诚信意识教育,提高产业工人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引导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产业工人队伍团结统一和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文联)
4、保障产业工人民主权利。健全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机制,畅通参政议政渠道。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在换届工作中就代表候选人和委员中产业工人的比例提出指导意见。建立完善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和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严格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畅通产业工人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渠道,使产业工人对企业经营管理和自己的切身利益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职工大会(职代会)审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产业工人意见和建议。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产业工人特别是担任各级各类代表、委员和挂职、兼职的产业工人的参政议政能力,广泛开展产
业工人献计献策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提升产业工人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实效。(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人社局、市国资办、市工商联)
5、宣传产业工人先进事迹。组织主流新闻媒体加大对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加强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分众化、互动式宣传,拓展产业工人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创作更多展现产业工人风采的优秀文艺作品。组织劳模、技能大师、工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广泛传播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文联、市融媒体中心)
(二)实施赋能成长行动,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6、完善职业教育办学体系。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中职、高职教育紧密衔接。推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支持企业争创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2020年,建成1个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职业院校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比例超过20%。打造高素质“双师型”职业教育师
资队伍,畅通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教师的双向通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技师学院)
7、完善产业工人创新机制。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定期开展职工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先进操作法和合理化建议等评选活动并实施奖励。鼓励职业学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共建实验实训平台,探索创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各类创新工作室联盟,发挥技能大师、劳模工匠等创新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产业工人参与创新活动。鼓励企业制定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奖励实施办法,推动技术工人的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骨干团队和主要发明人的收益比例不低于成果转化奖励金额的70%。鼓励企业将职工“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创新活动纳入企业创新体系,在项目立项、经费安排、人员配备、成果转化收益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及个人等设立职工创新奖项,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支持职工创新。发挥各类政府性投资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提供金融服务,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开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管局、市总工会)
8、促进产教深度融合。落实产教融合政策,健全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体系。
完善促进校企合作机制,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成本补偿政策。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励企业采取冠名班、奖学金等形式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鼓励和引导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参与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平台,依托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现代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推进产教融合企业试点,给予政策支持和财税优惠。加强职业启蒙和创业创新教育,建立相对完整的职业生涯教育体系。鼓励职业院校创建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经考核评定后按规定给予相应奖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技师学院)
9、优化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建立形式多样化、内容模块化、时间自主化,各类培训主体平等有序竞争、产业工人自主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鼓励名师带高徒,推广企业学徒制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2020年,全市企业新型学徒达400人以上。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按规定落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税费减免等政策。2020年,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建设覆盖重点行业、特色领域的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并予经费资助。关注乡土人才、传统技艺人才、非遗传承人等文化产业人才的创新、创业发展,并给予资金保障。完善政府购买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政策,对我市省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未能覆盖的新增高技能人才,由市财政按同等标准在再就业资金中安排补贴。2020年,全市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市级以上劳模创新工作室2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4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1019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办、市工信局、市文体旅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10、完善能力提升竞赛体系。推进高技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围绕XX省百万技能人才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和“XX市十万职工大比武”活动,强化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全市性、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与XX市、省、国家、国际竞赛及技术标准、比赛规则、比赛流程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机制。畅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能竞赛、技能晋级四位一体的成长通道,对人社、工会主办(联合主办)的劳
动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予以经费保障,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捐助、赞助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年举办市级劳动竞赛1个以上、职工职业(行业)技能竞赛3个项目以上,搭建有利于优秀产业工人脱颖而出的平台。(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11、改进技能评价方式。深化职业资格改革,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对应衔接工作,构建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认定政策体系。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参与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的开发。健全多元化评价方式,即企业内技能人才评价、社会化鉴定、院校认证、职业技能竞赛选拔等多种评价方式并行。推荐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破格参评或直接认定为技师、高级技师。加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12、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职业教育学历与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双证书制度,落实国家和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比照认定要求,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推进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由国企带头,企业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同等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完善技能人才成长“双通道”;对技工院校
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技师学院)
13、创新技能导向激励机制。按照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原则,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引导企业建立技能水平与薪酬等级挂钩制度,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股权制、年薪制等分配形式,鼓励企业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补助性津贴制度,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积极推荐参加省级企业首席技师认定、XX技能大奖、XX大工匠、XX工匠评选,定期选树XX金牌职工。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为主导,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产业工人奖励激励机制,按规定对相关先进给予奖励。落实好高技能人才、优秀技术工人疗休养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疗休养活动。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等评选推荐中的名额比例。推进高技能人才引进享受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在落户、医疗、住房、子女上学等予以政策支持,鼓励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等以多种形式对优秀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实施维权服务行动,促进产业工人全面发展。
14、完善劳动经济权益保障体系。建立完善集体协商和
集体合同制度,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分配决定的权利。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推动职工劳动报酬增长和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保持同步,一线职工的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指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民参保计划,实现产业工人应保尽保。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产业工人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加强失业动态监测,保障失业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促进产业工人稳定就业,实现与企业合作共赢。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为用人单位和技能人才提供信息查询、人岗匹配服务。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妥善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化解过剩产能转岗分流职工、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大对困难职工、农民工欠薪等案件法律援助力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障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劳动保护措施,确保产业工人的生产安全和生命健康。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深入推进户外劳
11动者“爱心驿站”建设,推动企业建设好职工食堂、职工书屋、爱心母婴室等配套设施,为产业工人生产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国资办、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
15、完善农民工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农民工学历和能力提升行动,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力度。完善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公平保障其作为用人单位职工、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
16、实施高效精准帮扶。将困难产业工人帮扶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帮扶工作联动机制,发挥政府部门、工会组织、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积极作用,为困难产业工人提供就业支持、创业扶持、教育帮扶、医疗救助等。建立帮扶资金保障机制,拓宽筹措渠道,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为困难产业工人帮扶提供有力支撑。坚持精准帮扶,准确掌握困难产业工人生产生活情况,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帮助困难产业工人解困脱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四)实施支撑保障行动,夯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基础。
17、完善法制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工资支付相关法规政
12策,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保障产业工人取得合理报酬的权利。严格落实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制度,保障产业工人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技术资格等相关法规政策,依法督促企业履行职工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保障产业工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健全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和纠纷预防、矛盾调处机制,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18、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职业教育投入,建立与职业教育长远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探索建立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总额相对稳定机制,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定额标准提高到与普通本科同等标准。推动职业教育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职工学历、技能提升培训。建立高技能人才项目专项资金,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优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产业工人,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对符合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参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产业工人,市财政分别按标准在再就业资金中安排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1319、建立职业教育培训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并落实企业、社会组织加大职业教育和培训投入政策措施。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对职业培训补贴的支持力度,改进补贴方式,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整合培训补贴资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支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5%-8%范围内就高提取教育经费,并将其中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技能培训。积极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鼓励企业、社会各方面和个人对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进行资助和捐赠,符合规定的准予在税前扣除。加强对各项投入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和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
(五)实施聚力共建行动,协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20、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的产业工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工作格局。把优秀产业工人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加大相关人才计划
14政策集成支持力度,将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列入各级党委(党组)联系服务专家范围。把加强产业工人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作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考核。将承担产业工人人才队伍建设职能的主要部门,作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在产业工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应有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21、完善政府公共服务。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业工人的公共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鼓励采取多种方式解决产业工人的住房困难。优化公交线路和交通布局,改善产业工人集聚的各类产业园区的交通状况。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提高职业病等大病救助水平。加大健康教育和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推动用人单位改善工作环境和作业条件,加大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力度,依法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产业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完善城市公园公共文体设施布局,推进产业园区和公共绿地的健康步道、健身设施建设,打造在职人群公共体育服务支撑体系,方便产业工人享受更多的文体服务。将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职工学校、职工书屋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文体活
15动深入产业园区、企业车间,丰富产业工人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旅局、市总工会)
22、深化工会改革创新。改进工会工作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深化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工作。以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为重点,坚持服务资源、力量配备向基层倾斜,加大工会经费项目化补助申报力度,强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扩大有效覆盖,夯实基层基础。探索“互联网+”普惠服务,加强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的互联网普惠服务载体建设,对接上级工会,实施一体化网上工会工作平台,整合创新创业、维权服务、政策咨询、生活救助等资源,逐步形成线上受理、线下办理的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各项工作,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强化工会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职工功能,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国资办、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贯彻落实协调机制,成立以市委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16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打破部门界限,形成整体合力,提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细化措施、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突出重点,着力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中推进改革,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根据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抓好典型示范,探索总结经验,做到有序实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级组织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宣传改革实施中先进典型、经验成效,引导各类企业主动参与改革,动员产业工人积极投身改革,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抓好落实。建立推进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机制,对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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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保障权益是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基础
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系列解读(三)
素质是立身之基,技能是立业之本。《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提出“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着力提升产业工人的技能素质。中央文件第一次使用“技能形成体系”概念,用来改革完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等相关制度体系,重新建构有利于产业工人技能素质提升的体制环境,是《改革方案》的一个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视和决心。
一、“技能形成体系”内涵丰富
技能形成体系是源自演化经济学的一个学术概念,是指国家协调社会各部门、各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以达成社会合作的方式,培育社会经济发展所需技能的系统性制度安排,包括责任分担的技能投资制度、标准化与可转移的技能供应制度、科学公正的技能评价和资格认证制度、公平可信
的技能使用制度(包含薪酬体系、集体协商、学徒制等)及多方支持的社会合作制度等。
单个劳动者获得技能、提高技能和使用技能或许是单纯的个体行为,一大批劳动者获得技能、提高技能和使用技能则是集体意义上的社会行为,需要协调和平衡政府部门、教育与培训系统、企业(资本)以及劳动力等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生成一种有利于技能传递和形成的体制环境。
德国技能形成体系被公认为是工业化国家的成功范式,具有两个关键特征:工业技能资格由国家统一认证和企业培训由工会全程监管。作为德国技能供应制度的标志,“双元制”学徒制培养模式卓有成效:一是企业是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主体,通过厂办技校、设立学徒工实训车间的培养方式,产教融合、工学一体;二是培养成本由企业和学徒工双方分担,政府通过设立公立技校和促进义务职业教育方式补贴部分成本,行业协会和工会通过集体协商签订合同保障学徒工收入待遇;三是联邦职业教育委员会、企业联合会、工会、政府联合进行技能考核评价和技能资格认证;四是通过立法由工会监督学徒工的培训质量。德国通过企业雇主、工会和政府等多方协商的合作方式,化解了企业不愿提供培训只想挖人搭便车的市场失灵问题,解决了高速工业化过程中的技工荒难题。
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就是要通过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有效干预技能形成过程,形成有利于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技能水平的体制环境,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提供强大的技能支撑和人才保障。主要举措包括: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等。
二、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在《改革方案》中,职业教育是指入职前的各层次各类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提供的技能教育,或是指未来产业工人的培养;职业培训是指产业工人岗位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辅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手段,也称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技能开发。改革的主要思路是两者统筹发展,构建社会协同的技能供给体系。
我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目前全国有1.25万所职业学校,年招生总规模近950万人,在校生2700多万人,非学历教育注册学生5287万人。2014年底,有技工院校2818所,技工院校在校生339万人,全国享受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1935万人次。但从客观现实来看,产业工人队伍整体技能水平还不高,技术工人
尤其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农民工受教育和培训程度不高,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制度亟待改革完善、统筹发展。
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涉及理念转变、制度创新、体系构建、政策配套等方面。《改革方案》提出的改革重点在于,一是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以纠正一些地方和学校一度偏离就业导向,过度追求职业学校升格的倾向,一些用人单位一味以学历为门槛歧视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行为;二是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改变职业教育仍是教育领域的短板局面,解决普通高等教育扩招挤压职业院校生源问题;三是着力解决教育模式问题,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紧跟产业变革和市场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健全教学标准、更新课程内容,深化教育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融合,提升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四是引导社会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直接参与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等政策,解决企业参与办学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培训是就业之基。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点,一是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建立各类培训主体平等竞争、产业工人自主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技能培训机制;二是强化和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本单位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三是加强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现代化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中心),改进技能提升培训方式;四是推行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构建助力产业工人学习的公共服务机制。
当前,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统筹管理不够问题仍然突出。《改革方案》提出统筹协调发展的改革思路,一是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二是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搭建产业工人教育培训“立交桥”,构建贯穿产业工人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三是鼓励名师带高徒,推行学徒制培训。
三、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
技能评价方式和资格认证制度是技能形成体系的核心,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设置、评价方式、资格认证、薪酬体系和集体协商等技能使用制度。这些制度直接影响工人自我学习
提高技能的意愿、企业提供技能培训的积极性,甚至影响整个技能形成体系的效能。
《改革方案》提出了技能评价方式和资格认证制度改革思路,一是优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在政府指导下,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开发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二是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三是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加大对技术工人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加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四是推进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与监管平台建设,强化对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四、两大重点人群的职业培训
《改革方案》提出,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和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就是要求做好这两大重点人群的职业培训,体现技能形成体系的针对性和广泛性。
近年来,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有关部委已经下发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国家高
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改革方案》要求继续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专业市场建设,孵化拔尖技能人才,培育更多“大国工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人口从1.7亿增加到7.3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5%,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
36%左右,约有
2.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被纳入到城镇常住人口的统计范畴,但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为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改革方案》强调,深入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公平保障其作为用人单位职工、作为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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